问题 | 股权转让中的原值计算问题 |
释义 |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规定了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确认方法,包括现金出资、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无偿让渡、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法律分析 股权转让原值的计算是,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1.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2.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3.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4.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5.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拓展延伸 股权转让中的税务影响与筹划措施 股权转让涉及的税务影响是一项重要的考虑因素。根据不同的情况,股权转让可能会触发资本利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在进行股权转让前,应该进行充分的税务筹划,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税务负担。一种常见的筹划措施是利用税法提供的减免政策,如资本利得税优惠、企业所得税抵免等。此外,还可以考虑采取分步转让、优化股权结构等方式,以降低税务影响。综上所述,对于股权转让中的税务影响,合理的筹划措施可以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负担,提高交易效益。 结语 股权转让涉及的税务影响是一项重要的考虑因素。根据不同情况,股权转让可能触发资本利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在进行股权转让前,应进行充分税务筹划,减少税务负担。利用减免政策、分步转让、优化股权结构等措施可降低税务影响,提高交易效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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