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创作的文学作品,稿费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释义 | 离婚后创作作品发表的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知识产权收益不再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婚后创作作品离婚后发表,其稿费不是共同财产 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那么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后创作的文学作品,稿费归属问题引发的财产分割争议 夫妻离婚后创作的文学作品,稿费归属问题引发的财产分割争议是一个复杂而具有争议性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创作的文学作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在离婚后,由于双方的感情破裂,彼此之间对于这些作品的归属产生了分歧。一方主张该作品及其稿费应归自己所有,而另一方则认为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解决这一争议时,法院通常会考虑创作时的具体情况、著作权登记情况以及婚姻关系状况等因素。最终,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裁决,以维护公平和正义。 结语 离婚后创作的作品归属及稿费分割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创作的作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而,离婚后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法院在裁决时会考虑创作情况、著作权登记和婚姻状况等因素,以维护公平和正义。因此,离婚后创作的作品及其稿费的归属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分割,确保双方权益平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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