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隔离戒毒所是司法监狱的一种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是。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目前则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统一并取代了此前由公安机关负责的强制戒毒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的劳动教养戒毒。它和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共同构成了现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措施的基本体系。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属于公安一家管理,2008年6月1日禁毒法出台后,到2009年初,全国各地的司法系统管理的劳教所也加挂了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牌子,并逐步收治强戒人员。一般情况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先在公安那边收治几个月(一般不超过半年)后送劳教所强制隔离戒毒(不超过二年)。 法律依据:《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 第五十八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戒毒人员进行诊断评估。对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届满且经诊断评估达到规定标准的戒毒人员,应当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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