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合同纠纷律师费 |
释义 | 合同纠纷律师费用承担主体; 1、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 2、没有约定的一般由败诉方承担。 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法院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合理费用,并非全部费用。 一、租房打官司律师费谁出 对于租房打官司所产生的律师费,一般由本人承担即委托人承担,但是,依照法律规定部分情况可以要求法院判决败诉方进行承担相应的律师费。但是对于租房打官司的,在租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那么本人即委托人无权要求败诉方进行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费用。 二、请律师的民事律师费由谁承担 民事诉讼律师费一般由自己承担,但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律师费用属于受害方的合理支出,在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法律援助、著作权侵权、商标侵权案件、专利侵权、不正当竞争、担保权诉讼、仲裁案件中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三、胜诉方可否向败诉方索取律师费 律师费通常都是委托人支付,通俗讲就是谁请律师谁付费。但是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承担主体的,或者在某些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等,原告在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院可以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另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以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在拟定这样的违约条款时,须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原告在起诉时必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但是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通常法院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并非全部的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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