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滁州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滁政〔2019〕24号)精神,参保人员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0元),报销比例为55%。住院报销金额=(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起付线)X报销比例。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报销比例再降低10个百分点。 住院前拨打异地就医备案平台电话0550-96355,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持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医院就医,出院时直接结算。未备案联网结算的,持住院相关手续回参保地申报医药费用报销。 在异地发生意外伤害的住院费用暂不实行联网直接结算,可携带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发票、清单及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明光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祁仓路公租房)2楼33号医保窗口登记、调查复核后再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