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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基金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基金会成立的条件如下:
    1、为了特定的公益性目的而建立;
    2、原始资金都需要是到账资金;
    3、基金会需要有规范的名称以及章程,并有能力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的工作人员;
    4、基金会有固定的住所,并且基金会的管理人员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基金会可以向国内外热心于其活动宗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募捐以筹集资金,但必须出于捐赠者的自愿,严禁摊派。
    法律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
    第九条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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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2:2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