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党内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使用的证件、标识等; 2党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章、徽章、奖状、证书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制作的有关工作证件等; 3党内重要出版物、宣传品等; 4党的各级组织的网络网站; 5党员教育基地、党员先锋岗、党建宣传栏(墙),以及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等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 6开展党的对外交往活动。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 第六条 下列情形应当使用党徽或者党徽图案: (一)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在显著位置悬挂党徽,并在党徽两侧各布5面红旗; (二)召开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在显著位置悬挂党徽; (三)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在特定地域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党的基层组织的印章(印模),中间刻党徽图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