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停工停产一个月内的,员工不干活,用人单位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2、停产超出一个月的,则可以分两种情况发放工资:(1)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2)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可以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发放工资。也就是自第二月起,员工没有提供劳动,公司要支付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规定。你可以先和企业进行协商,如无果的话,可提出 劳动仲裁申请 ,再不行的话,可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