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到作出管控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具体办理流程可以咨询报到的社区咨询。强制戒毒后要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接受定期和不定期的尿检,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会开出证明,三年后可用证明申请撤销动态监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