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 居民身份证 省内异地受理须知》规定,离开户籍地、在广州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广东省户籍人员,可在广州市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业务。 一般你需带上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广东省居住证或就读证明等材料去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 管辖 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