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火葬需要什么手续吗 |
释义 | 火葬需要手续如下: 1、 城镇居民死亡,凭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书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2、农村村民死亡,凭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书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3、外来人员死亡,凭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书或单位出具的证明; 4 、非正常死亡人员或无名、无主尸体,凭死亡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书; 5、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及外国人死亡,凭死者家属出具的书面申请或所属国家使、领馆出具的证明。 丧葬办理流程: 1、开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开具;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开具; 2、联系殡仪馆。预定殡仪车和遗体保护棺。火葬区域的遗体运送业务必须由殡仪馆承办。外地来京人员去世,确需运回原籍的,还需要联系遗体所在区的民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携带逝者的居民死亡殡葬证、身份证和承办人身份证到殡仪馆办理遗体告别手续,选定殡仪服务和丧葬用品; 4、通知亲朋好友举办告别仪式; 5、正式确认火化手续,领取亲人骨灰; 6、办理安葬事宜。 综上所述,未能到行政服务中心销户开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的,也可先电话通知殡仪馆把遗体接去到殡仪馆保存,但要凭居民死亡殡葬证、死者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户口注销证明到殡仪馆办理火化处理事宜。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 火葬区的公民死亡后,应当全部火化。非火葬区的公民在火葬区区域内死亡的,应当火化。 第十一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必须火化的遗体,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死亡证明后火化。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在医院(含其他医疗机构)死亡的,丧主凭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书,及时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并办理手续后火化。 (二)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非正常死亡者遗体,由司法部门法医鉴定后,通知丧主办理手续后火化。 (三)无名、无主遗体,由公安部门法医鉴定后,通知殡仪馆接运、火化。户籍部门应当依据死亡通知书和火化证办理户口注销其实为了破除中国的铺张浪费的葬礼以及大兴土木地修建墓地、占用耕地等习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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