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或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时,应当采取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打电话进行投诉,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纠纷;也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经过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劳动监察】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