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就是基层组织可以行使的少部分权利。 一、村级集体事项: (一)村级重大决策事项:1.村级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 (二)村级招投标管理事项:2.物资、服务采购;3.微型工程;4.中小型工程;5.大型工程 (三)村级财务管理事项:6.村级财务支出票据审核;7.报账员(出纳)现金收支;8.非村干部工资报酬发放;9.招待费支出 (四)村级工作人员任用事项:10.团、妇、民兵组织人员任用;11.治调、计生等其它工作人员任用;12文书任用;13.临时用人、用工 (五)阳光村务事项:14.党务公开;15.村务公开;16.财务公开 (六)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事项: 17.集体资源承包经营权流转; 18.财产物资管理;19.土地征用及征用款发放 二、便民服务事项 (一)村民宅基地申请事项:1.农村宅基地审批 (二)村民救助救灾款申请事项:2.低保、五保申请;3.救灾、救济款物发放;4.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5.慈善大病救助申请;6.党内关爱基金申领 (三)村民用章管理事项:7.印章管理;8.户籍迁移;9.分户手续证明;10、殡葬管理;11、水、电开户申请 (四)计划生育服务事项:12、计划生育办证;1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14、计划生育公益金发放。 (五)服务村民其他事项;15.入党申请;16.党员组织关系迁转;17.矛盾纠纷调解。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分别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同时,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在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领导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省、自治区所辖的市和直辖市的区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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