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照行政处罚流程分为几个部分 |
释义 |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处理的流程分为下列四个部分:先由行政机关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如果决定立案的,然后立即进行调查,收集违法证据;再根据调查结果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最后及时将处罚决定书交给当事人。 一、行政诉讼立案都需要哪些材料 行政诉讼案件立案需要的材料:一、提交起诉书正本一份,并按被告行政机关的数目提供相应的副本。二、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三、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四、证明行政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书等。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应当提交复议机关的决定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证明。六、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行政处罚要怎样进行听证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先由被处罚人及时地申请听证;然后由行政机关依法组织组织;再正式召开听证会,通知各当事人参加,并在听证会上进行申辩和质证;最后制作听证笔录,并由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三、违建的法定程序程序是什么? 一、调查取证。首先要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同时执法人员要向当事人出示证件,然后对违法建筑的认定必须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并且应当制作笔录。如果没有两名以上执法工作人员的调查取证是不可以作出行政处罚的。二、听取陈述申辩。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否则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调查结束后行政机关还要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确实是违法建筑的,一般会作出违法建筑认定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第五十七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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