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01、填写姓名变更申请:未满十八周岁,由父母或者 监护人 陪同,携带居民 身份证 和户口薄,填写申请报告。已满十八周岁,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填写申请报告。0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具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03、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写申请报告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0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05、公证:按照相关 法规 要求,超过16周岁要求更改姓名需要公证。0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十八周岁无此步骤。0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薄,申请新的身份证。需要的资料:户口簿,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 收养 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