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合同期限变了不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法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此前已经约定了试用期,且试用期已经过了的,不可以在约定试用期了。 一、试用期上班几天有工资吗? 有工资,在试用期内,只要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试用期有法律依据吗? 法律对试用期有规定,即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其他。 三、约定试用期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 约定试用期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并且要采用书面合同。 2.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且不可以延长。 3.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