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0郑州社保基数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郑州社保基数是怎样的?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1、郑州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3725元,下限2745元。 2、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13725元,下限2745元;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3660元。 3、因为登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420.58元,低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所以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暂使用原平均工资口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而工伤保险按照省级统筹要求使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二、新入职员工什么时候买社保?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职日,所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进行社保缴纳申报,那么企业最晚应在员工入职30日内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比如员工5号入职,那么在他入职后的下个月5号之前,必须办理社保申报。 相关法律规定: 1、《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三、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单位不给交社保,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主张自己的法定权益。 法律依据是:《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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