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和除名的区别主要在于概念不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某种因素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而除名则是用人单位对旷工劳动者进行的一种处理方式。 法律分析 解除劳动合同和除名的区别主要是概念不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除名一般是用人单位对旷工劳动者采取的一种处理形式。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