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除名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适用的情形存在着很大的差别,除名的适用情形是因为职工经常没有正当的理由旷工,经过领导人员的批评教育后没有起到任何效果,达到了公司规定的旷工可以被除名的天数,比如有些公司规定的连续旷工三天就会除名,而且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情形就比较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