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有害食品罪的构成四要素? |
释义 | 销售有毒食品罪的构成四要素: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人和单位; 2、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 3、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4、客观上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 一、生产有毒食品罪是如何构成的? 生产有毒食品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即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了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 二、构成生产有毒食品罪的要件是什么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二)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在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行为,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如果有以上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中毒或者健康受到损害,在量刑时作为量刑情节适用。 (四)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 三、生产有毒食品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生产有毒食品罪构成要素: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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