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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票发行上市流程
释义
    股票发行的程序如下:一、申请程序申请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对其资信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审订、评估,并就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按照隶属关系,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二、审批程序在国家下达的发行规模内,地方政府对地方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在与申请人所在地方政府协商后对中央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地方政府、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发行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抄报证券委。三、复审程序被批准的发行申请,送证监会复审,证监会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复审意见书,并将复审意见书抄报证券委;经证监会复审同意后,申请人应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上市委员会同意接受上市,方可发行股票。四、签署承销协议股票发行人(即股份有限公司)与证券经营机构签署承销协议,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股票。
    一、民营企业如何做好股权融资?
    第一,公开市场发售。所谓公开市场发售就是通过股票市场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企业的股票来募集资金,包括我们常说的企业的上市、上市企业的增发和配股都是利用公开市场进行股权融资的具体形式。
    第二,私募发售。所谓私募发售,是指企业自行寻找特定的投资人,吸引其通过增资向企业入股。因为绝大多数股票市场对于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都有一定的条件要求,例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要求公司上市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
    ,因此对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较难达到上市发行股票的门槛,私募成为中小民营企业进行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
    私募发售在当前的环境下,是所有融资方式中,民营企业比较占优势的一种融资方式。因为中小民营企业产权关系简单,比起国有企业来讲,无需进行国有资产评估,没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一)公司章程;(二)发起人协议;(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四)招股说明书;(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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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7: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