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想要离婚的儿媳一封信我是婆婆我想他? |
释义 | 儿媳妇想要离婚,作为婆婆很不舍的可以写信表达情感,也可以就离婚原因予以疏导,调解夫妻双方的矛盾,缓和离婚的心态也是可以的。虽然说,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应是男女双方自愿,他人不得强迫结婚或者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每个家庭生活中都会有纠纷,如果情况可以理解的,双方能够于调解和好的余地,当然这种情况下,婆婆作为调解人,调解双方矛盾。如果选择离婚,那么离婚的方式仅有两种,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时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等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后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或者审判后出具调解后或者判决书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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