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乡政府可以接受捐款吗根据具体情况会有所摘要差异,下面是详细分析:根据具体情况会有所摘要差异,下面是详细分析:乡镇政府可以接受社会捐赠,但有明确的条件。政府接受捐赠必须具备两个特定的条件,即“发生自然灾害”和“境外捐赠人要求”使具备了这两个条件,接受捐赠的也只能是“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并且“不得以本机关为受益对象”。 捐赠流程: 1、基金会与捐赠方建立联系,双方就捐赠内容、捐赠对象、捐赠用途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前期沟通与咨询,达成捐赠共识; 2、基金会根据捐赠方意愿,制定捐赠函或捐赠协议,起草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3、双方代表签署捐赠函或捐赠协议(一式四份),必要时举办捐赠仪式; 4、捐赠方依照协议实施捐赠,基金会收到后及时在基金会官网公示,并出具捐赠票据、捐赠证书等。资金捐赠:资金到帐后,根据捐赠资金的货币种类、实际金额开具捐赠专用票据。实物捐赠:捐赠物到达基金会后,基金会会根据捐赠方提供的货物发票,开具捐赠专用发票;捐赠方无法出具货物发票的,基金会将通过评估机构对捐赠物进行价值评估,无需评估的捐赠物由基金会自行按公允价格进行评估,以评估金额向捐赠人开具专业票据。其他捐赠,如股权、债券、有价证券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基金会按照捐赠用途专项分类管理,设立财务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6、基金会定期检查、监督捐赠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向捐赠方提供反馈信息,并在网站或其他媒体发布项目执行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一条 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并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对捐赠财产进行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将受赠财产转交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也可以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分发或者兴办公益事业,但是不得以本机关为受益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