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对于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的情形,其双方当事人应该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结婚证、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 一、异地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行么 民政局不可以异地办理离婚手续。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民政局星期天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民政局星期天不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实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办理离婚的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点左右到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到下午五点。夫妻双方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等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办理离婚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的照片。 三、双方都同意离婚去民政局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那么他们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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