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务粮食局权力大吗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错。行政单位使用的是行政编制,是公务员身份。在局机关工作,去商务局更好,因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为挂牌机构,是不允许设立实体单位的,也不允许配备专职人员。也就是说,作为局机关,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不存在的,不能安排领导职务和工作岗位,其行政职能完全由发改局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承担。 而商务局是独立的行政部门,必须配备独立的领导班子和专门的工作人员。从长远发展来看,商务局由于承担的商贸流通领域内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势必将长期存在。而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职能,则会实行精细化分工管理,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承担,县区基本没有单设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八十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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