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临时身份证办理一般在三天之内可以拿到临时身份证,最快可以在申请当天拿到。公民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应当向常驻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一、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方式如下: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1、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2、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总而言之,办临时身份证最快的当天可以下来,最晚三日内也可下来。办理临时身份证之后的,可以用临时身份证进行活动,比如坐火车之类的,也可以用其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临时身份证也需要缴纳工本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