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如果原单位有档案保管权,下岗职工的档案会在原单位。但是,如果原单位没有保管权,或者原单位破产,下岗职工转入养老保险账户,档案将转入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如果下岗职工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新单位有保管权,其人事档案将转移到新单位,如果没有,档案仍将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的转化和应用,推动档案科技进步。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档案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档案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