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村民集体土地可以转为国有土地吗? |
释义 | 农村集体土地可以转为国有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一、一般农村建设用地可以建厂房吗 在有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农村的建设用地可以自由的建设厂房,但同时还应该要提供农用地流转手续。如果没有,就要去申请,否则即使土地被占用,也会依法收回。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中的明确规定,严格的控制农用耕地转为非耕地,占用农村土地的单位必须要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禁止没有经过批准擅自改变原土地的用途。 二、强占土地违反了什么法 强占土地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根据法律规定,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政府土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如违反土地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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