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依法批准的土地开发用地纳入项目管理,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
释义 | 土地开发用地经依法批准后,应当进一步落实土地开发项目,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要求进行土地开发。要进一步搞好项目论证与规划设计,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格项目竣工验收,搞好土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的项目,要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要求,建立项目法人、招投标、施工监理等规章制度,提高土地开发的质量和效益。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土地开发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协调处理好土地开发中各方面关系,解决出现的问题,促进土地开发顺利进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参照本《通知》规定要求,制定规章制度,明确审查报批办法,做好报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开发用地的报批工作,确保科学、合理地进行土地开发。 附件: 1、土地开发用地呈报表 2、报国务院批准土地开发用地报批材料目录 2002年12月16日 一、预售商品房产权纠纷有哪些 首先,部分产权。某些企业因效益不好,将企业自管房屋(如集资建房)以低于市场价向社会公开发售,购房者最终得到的是部分产权房屋。其次,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经营的商品房。某些乡村或郊区单位擅自将集体土地进行开发,或有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乡、村合作,由乡、村出土地,开发公司出资建造商品房向社会公开发售。再有是改建房屋。最后是开发商从房地产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立项、工程规划、工程施工到销售等未经法定程序审批,因此该建设项目违法。 二、开发商需要具备的证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对直接填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不同,分别加盖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划拨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交纳使用费土地使用专用章、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临时土地使用证专用章。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用地和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没有这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其工程建筑也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3)《建设工程开工证》 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北京市建委于1996年成立了北京市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开工审批等项工作。 (4)《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主管机关是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证书由市房地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此外,如果是现房买卖,则开发商无须办理预售许可证。但是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之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以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备案后,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会发给《备案回执》或类似的证明文件,以证明其进行的商品房现售是合法的。所以购房者购买现房时,应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现售备案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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