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服务类采购范围很广,主要包括印刷、出版、政府采购项目的设计(如工程设计)、交通工具的维护保养(车辆保险、车辆维修等)、会议。政府采购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及与工程建设不可分割的货物和服务。与工程建设不可分割的货物,是指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不可分割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 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第六条 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