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解释: 1、非法证据排除是指在诉讼中,对于被告人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确保案件公正审理的原则; 2、当法院发现某些证据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使用、收集了特定证据时,应当将其排除在证据范围外,不予采用、不纳入认定结果中; 3、非法证据包括:以暴力、恐吓等非法手段证取的证据;以非法侵入、翻阅私人信函等方式收集的证据;以偷窃、贪污等方式获得的证据;以非法搜查、调取通话记录等方式获取的证据等。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非法证据排除的情况: 1、违宪证据:如果证据的获得违反了宪法规定的权利和自由,例如非法搜查、非法拘留或侵犯隐私权等,法院可能会排除这些证据; 2、违反程序要求的证据:如果证据的获得违反了法定程序的要求,例如未经合法授权的窃听、盗取或非法获取证据等,法院可能会排除这些证据; 3、强制取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如果在证据的取得过程中存在侵犯人权、使用非法手段或虚假证词等违法行为,法院可能会排除这些证据; 4、合法证据的滥用:即使证据本身是合法的,但如果检察官或警方在使用证据时存在滥用、歪曲或错误解释等情况,法院可能会排除这些证据。 综上所述,非法证据排除的目的在于维护诉讼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避免司法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而导致的不当影响。同时,这一原则也能够促进警察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执法部门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自由,从而提高执法行为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