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必须提供结婚证吗? |
释义 | 结婚不是担保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因此担保人提供担保时,也不需要出示结婚证。 一、宜信紧急联系人要负责任吗 不涉及到责任。贷款紧急联系人只是在联系不到借款人时候的选择,既不是共同贷款人,也不是贷款担保人,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没有义务帮借款人偿还贷款。成为紧急联系人也是不会影响个人征信的,因贷款既不是紧急联系人借的,也不是贷款担保人,于情于理于法都没有任何责任。 二、担保一年一签字吗 不需要。担保人的责任是担保债务人按时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履行担保人须承担担保责任,只要在担保合同上签字并且满足合同生效要件合同就有效,不需要每年都签字。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对偿还债务的时间、偿还金额等重新进行约定,若要担保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必须取得担保人同意并签字,双方没有变更就不需要重复签字。 三、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有什么 财产保全程序如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起诉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当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后申请; 2、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得停止执行裁定; 5、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当及时作出解除保全裁定。如果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当天未提起诉讼的; 6、赔偿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误,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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