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地震房屋受损如果能修缮的,可以向政府申请修缮的补助款进行修缮,如果变成危房不能居住的,可以向国家和地方政府申请相应的救济,具体可以向地方政府进行咨询。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法律客观: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