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职证明是原用人单位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可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存续时间,离职日期为双方劳动关系终结日期,是客观事实,理论上不可修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