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浙江省的相关规定,杭州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如果是低保家庭,孤儿、残疾证持证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可以获得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3000元。 法律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一)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学年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孤儿; 3.持证残疾人; 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5.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二)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3000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