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立诉前调解的,如果调解成功,那么就不会再开庭,双方签订调解书,案件就以调解成功而结案,无需开庭审理。如果调解失败的,则一般根据法院的案件数量进行排案,在开庭之前的三天通知当事人开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