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征收的特征 |
释义 | 土地征收的特征如下: 1、强制性。征收时国家行使公权力的行为,具有国家强制力。征地农民在面临征地时,不同意征地或者大部分村民不同意征收,政府有权强制征收土地的; 2、公益性。土地征收应当以公共利益为目的。2020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首次确立的土地征收的公益性要求; 3、征地程序要求严格。土地征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征收程序的设置是为了限制公权力的行使,防止征收时损害征地农民的权利,同时,保障被征地农民参与权、知情权和法律救济的权利; 4、公平合理的补偿。虽然土地征收具有强制性,但并不意味着无偿征收。农民依靠土地生存,因国家征收行为导致农民失去了生存基础,那么国家进行土地征收行为必须要依法对集体土地所有人进行合理的补偿和安置等。 土地征收补偿政策如下: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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