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学生路费补贴政策 |
释义 | 大学新生路费、短期生活费补助是各地为了照顾家庭困难大学生,顺利求学的社会救助行为,有非常严格的申请程序要求与时间要求,所以须按当地的规定流程办理。 一、大学生路费补贴办理流程: (一)申请。已经建立贫困生档案的学生考上大学后,向毕业学校申请大学新生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补助,填写《容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路费、短期生活费申请表》。  (二)学校初审。学校先审核《容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路费、短期生活费申请表》,入学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 (三)公示。学校初审后,对符合享受大学新生路费、短期生活费补助的学生进行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路费、短期生活费补助名册公示表  》,公示期为7天。   (四)办理银行卡。确定为补助对象的大学新生到资助部门代发的银行办理银行卡;已经有了资助卡的学生,不必再办理银行卡。办卡后,学生必须将银行卡号报学校资助部门备案,并在《容县    学校2012年大学新生路费、短期生活费补助银行卡确认表》上签字核实、确认提供银行卡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五)汇总上报。学校汇总路费补助的人数,并填写《容县    学校2012年大学新生路费、短期生活费补助发放报批表》(附件3),《容县    学校2012年大学新生路费、短期生活费补助发放个人信息报批表》(附件4)、《容县   学校2012年大学新生路费、短期生活费补助银行卡确认表》,并连同《容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路费、短期生活费申请表》、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其他证明材料分批上报资助部门审核。  (六)审核发放。资助部门审核学校上报的材料后直接将资金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上。  资金发放后,学校负责收回学生入学交费的收据复印件学生入学后将交费收据寄回学校存档备),并做好学生的去向登记和补助统计,填写《容县2012年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毕业去向登记表》、《2012年资助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补助专项资金统计表》。  (七)建立健全档案、台帐。学校将上述材料分年度建立健全档案和台账备查,同时将学生的去向、补助资助金录入广西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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