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在哪些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
释义 | 法律分析: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2、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3、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4、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监禁的;5、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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