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跨省转移接续流程 1、参保人员需要在新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登记。 2、打印个人账户清单。将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清单详细打印出来,可证明已经参保及参保情况。 3、受理转入申请。由单位向新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由经办机构进行审查。 4、符合转入条件,出具《转入联系函》。即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参保人的转入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条件而开具的公函。并告知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5、申请转出、提供清单和转移函。参保人向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出申请,并由其提供清单和开具转移函。 6、接收《转入联系函》、核对个账清单。即经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接收《转入联系函》并核对个账清单。 7、参保关系转出,出具《转移信息表》,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转移信息表》。即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出后,把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并出具《转移信息表》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的程序。 8、联络核实,接续关系。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与新单位联络核实有关情况,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新参保地,接续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