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属于近亲属关系 |
释义 | 一、近亲属是指哪些 民事上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法律上的继子女、抚养关心形成的亲属)。 刑法上差别就兄弟姐妹而言,必须是同胞出生的。 民事诉讼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六项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按此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属刑诉法上的近亲属。 民事诉讼中所指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行政诉讼中所指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刑事诉讼中所指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刑事诉讼法近亲属指哪些人该问题主要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一般情况下来说,近亲属都是指配偶,父母,兄妹,以及近亲亲属等。在一些特殊的家庭关系当中,还包括远亲的家属等。不同的诉讼法中对于近亲属的规定也有着细微的差异。 二、近亲属的范围 近亲属的范围,是法律在对亲属关系的调整范围内所规定的特定的范围。关于近亲属范围的限定,一般有以下两种法例:第一种是总体概括性限定法,即法律对亲属范围从总体上作概括性规定,然后根据亲属的种类和亲等的远近,再规定其法律效力。另一种是个别适用性限定法,即法律根据不同法律关系的需要,对亲属的法律效力作出具体的规定。 我国采用的是个别适用性限定法,即以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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