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宅基地被别人侵占的,可以先找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