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透支的认定条件 |
释义 | 一、恶意透支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恶意透支的认定条件如下: (1)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即超过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或者发卡银行的允许透支; (2)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归还本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私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的非法利益; 2、年龄已满16周岁,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就能构成; 3、只能有直接故意构成,同时行为而对公私财产还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4、一般是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让被害人相信,从而“自愿”的交出财物的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