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保报销时限一般是半年,也就是应在诊疗后半年之内报销。一般是下半年报销上半年的,此年上半年报销上一年度下半年的。 实行出院时及时报销的,在出院时缴纳不报销部分即可,各个地方比例不一样。超过半年时间的医药单等报销凭据可能就不予以报销。即使可以报销,可报销的范围也是有限的。 医保报销时需携带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