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父母健在。子女是不可以有分割父母财产的权利。在父母去世以后。其子女才能有分割财产的权利。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条件有以下这些: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如果被继承人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不是继承而是遗赠。婚后父母赠与财产,如果父母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不分割。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的财产是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