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所有权证中“土地使用情况摘要”所含内容可以空白吗?谢谢 |
释义 | 中国土地所有制分为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在土地证交易前,可能出现三种不同性质的土地:1.有偿出让,开发商或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并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2.无偿划拨,含有国家福利的住房土地;3.经过一次交易后,二次发证标明为国有土地,期满后需向国家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继续使用(最高70年)。所以,楼主不必担心,这是土地所有权的不同情况。 法律分析 楼主的担心大可不必,这样给你解释就明白了。中国土地有国家和集体两种所有制,土地证交易前,有可能会有三种不同的性质出现,一、出让有偿出让开发商或者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建房二、划拨无偿划拨含有国家福利在内的一些住房土地三、国有土地以上两种现象,经过一次交易的二次发证就标有国有了,这种土地期满后需要向国家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才可以继续使用(具体缴费时间配合产权证使用期限最高年限70年) 拓展延伸 土地使用情况摘要是否必填?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证中的土地使用情况摘要是必填项。土地使用情况摘要记录了土地的具体用途、面积、权属等信息,对于确保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性和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填写土地使用情况摘要能够提供权威的证据,保障房屋买卖、转让等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因此,为了遵守法律法规并保护自身权益,土地使用情况摘要的填写是必须的,不能留空。请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务必认真填写土地使用情况摘要,以确保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 结语 楼主不必担心,中国土地所有制分为国家和集体两种形式。在土地证交易前,可能出现三种不同性质的土地:一是开发商或企事业单位出让有偿建房,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建房;二是无偿划拨土地,包括国家福利住房;三是国有土地,经过交易后标注为国有,期满后需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继续使用。填写土地使用情况摘要是为了确保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性和权益保护,遵守法律法规并填写完整是必要的。请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认真填写土地使用情况摘要,以确保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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