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西南昌退休年龄 |
释义 | 退休条件法定退休年龄:单位职工男工人、干部年满六十周岁,女工人满五十周岁,女干部满五十五周岁。 1、职工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2、个别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推迟退休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前3个月送社保机构和劳动行政部门确认。 3、其他职工超过退休年龄不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其后工作年限(缴费年限)不计算连续工龄,也不能据此提高其有关退休待遇标准。 4、推迟办理退休人员,不补发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至批准退休时止的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当月由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代理机构或者参保者本人,凭材料办理,到社保中心养老保险部或局养老保险科办理退休。 2、退休办理次月15日后凭身份证和《退休人员档案卡》领取退休证和养老金卡。 3、退休办理次月1-5日企业退休职工到社保中心缴纳一次性医疗费用,退休办理次月15日后灵活就业人员到社保中心缴纳一次性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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