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免赔额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一定金额,超过免赔额的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需要等待的一段时间,此期间内的风险和损失不在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 保险合同中的免赔额和等待期对理赔有重要影响。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免赔额则是约定在一定金额范围内,超过该金额时才会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被保险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免赔额和等待期,以降低保险费用和保障程度之间的平衡点。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中的免赔额或者免赔额率,不得超过索赔金额的二十五%。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保险合同中不得规定对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的修理、更换、补偿、赔偿等实际损失,设定不合理的免赔额、免赔期、责任免除条款等不公平条款。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免赔额、免赔期、等待期等条款的解释应当清晰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