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
释义 | 医疗事故分为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其中医疗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给患者造成伤害、残疾、死亡等严重后果。具体表现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擅自离职或紧急、危重患者借口推诿拖延,延误诊疗和抢救机会; 2、诊断和治疗中遇到明知复杂和困难的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者抢救危重病人,上级医师收到下级医师的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3、手术治疗中错位、器官摘除、病人体内残留异物;麻醉方法、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4、因不遵守操作规程、检查不正确而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者违反药物配禁忌,或者不按规定进行药物过敏试验; 5、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 6、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设备、敷料和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 7、检查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断,丢失或错误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和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延误治疗; 8、不遵循医疗原则,滥用毒麻限剧药品,没有病人乱开药,开错药; 9、中医不懂西医知识,擅用西医或西医不懂中医知识,擅用中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