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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的保证期间与债权的诉讼时效的关系
释义
    

法律主观:
    


    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从2012年10月1日开始计算,由于到期后借款人归还过借款,诉讼时效在他还款那天发生中断,从次日重新计算两年;担保债权的诉讼时效从他还款那天开始计算两年(担保债权在计算诉讼时效前还有一个除斥期间即保证期限,在保证期限内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债权后除斥期间消灭,从次日开始转为计算诉讼时效两年)。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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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9:53:42